土地神告狀
洞庭山棠裡村有個姓徐的,世代都很有錢。他打算建造一座花園.只是土地還不夠。棠裡村東邊有個土地廟,已好久沒人進香祭祀了,他就私下向和尚買下了這塊地,在這裡建起亭台樓閣。這樣,一年多過去了。有一天,徐妻韓氏正在梳頭,突然倒在地上。一個小丫頭去扶她,也同樣倒地不起。
過了一會兒,小丫頭從地上起來,去搬了張大椅子放在客堂上,扶著韓氏面南而坐。韓氏口出大言,說:「我是蘇州城隍神。特奉京師城隍神的委派,到此來審理你家擅自購買土地廟地基一案。」說完,小丫頭跪報,太湖水神求見。接著又報,棠裡村的巡攔神求見。韓氏一一點頭致禮,最後說:「傳原告土地神到此。」
韓氏吩咐徐家子弟、奴婢前來點名,然後分東西二班侍立,誰不聽從吩咐,就用棍棒責打。韓氏又傳來買地人,就是她的丈夫徐某,問他地價多少,誰做證人擔保。聽口音,絕非韓氏平日所說的吳中方言,而是北方燕趙之地的男人聲腔。徐某見此情景,嚇倒在地,聲明願意退還地基,還原土地廟。
本來不識字的韓氏,這時忽然叫人拿來紙筆,寫下判詞:「凡人強佔神的地基,本來就無理,更何況土地神又老又窮,廟被拆後在外露宿了一年多,實在很可憐。土地神多次向本地城隍投訴,沒有得到批准.不得已只好越級向京師城隍投訴。現在你既然有悔過之心,准許你歸還廟宇,同時應該準備祭品,常年供奉香火。擔保人某某,本應該治罪,但考慮到你所得的錢不多,罰你出資演戲贖罪。廟裡和尚某某,在此案未發時已經死了,免予起訴。」判完,韓氏把筆一投,又倒地而睡了。
不久,韓氏從地上站起,恢復了原來方言及女子聲音,又梳起頭來。問她剛才的情景,一點不知道。她的丈夫徐某不折不扣地遵照前面所判決事項執行。從此,棠裡村土地廟的香火又旺盛起來。